回村已经十一天,都市生活离我越来越远了。
这个季节的乡下人烟稀少,走在田野里,很少能碰到人。很多归乡的人可能会为此情此景感伤,我不会。我爱它过去的热闹,也爱它现在的静谧。毕竟孩童时代已经离我而去,我不再需要三五伙伴在一起才能感到快乐,如今的我更喜欢孤独。孤独就像一个过滤网,可以慢慢的过滤掉我在生活中积累的各种渣滓,让我重获新生,活得更纯粹一些。
一个人走在河堤上,看远山近景,内心深处无比幸福。有的人喜欢高朋满座,有的人喜欢孤身一人。我并不排斥与人接触,在村里见到熟人时,我也会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,寒暄几句。但我更喜欢孤身一人。
秋天的田野虽然空旷,但是却丰富多彩。各种不知名的鸟儿,金黄色的稻子,蜿蜒曲折的河流,连绵起伏的山岚,苍苍蒹葭,富有时代感的石孔桥,都有它们自己的语言。用心去倾听,是听得到它们在说什么的。
家乡治愈了我的心,背井离乡时,乡愁时不时的刺伤我一下,回到家乡后,所有的伤口都愈合了。家乡比我在外思念它时想象的样子更美好,风景胜昔,温情依旧。
母亲虽然已经不在世,但坐在她的坟墓前,我还是感到很安慰,就像过去坐在她脚跟前听她絮叨一样温暖。我心中已经没有太多的话想跟母亲说,只想坐在她跟前发会儿呆。祭祀真正的内涵是“祭如在”,坐在母亲的墓前,就像母亲也坐在那里一样,这就是最好的祭祀,形式已不重要。母亲是我们每个人最后的一道避风港,我们在疾痛时,不由自主的呼喊的那个人是我们的母亲;我们对外面的生活感到厌倦时,最想回到的也是母亲的身边。
在这里,我忘记了疫情的存在。瘟疫和那些爱凑热闹的人一样,只有在人口众多的地方才能传播开来,在地广人稀的乡下,很难大范围的扩散。所以这里彻底的恢复到疫情前的生活状态了,只是时代已遗忘了乡村。
我也喜欢成为被人遗忘的人,被太多的人惦记会让我感到沉重,我不想活得那么引人注目。我更喜欢躲在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里,安静的过着自己的生活,真实的好我所好,不必谨小慎微的爱惜自己的羽毛。
散步回家的路上,看到一条花蛇,它已经死了,但是我以为它活着。看它斑斓的花纹,像是一条毒蛇,这吓了我一下。我用根棍子去挑了挑它,没有动静,这才发现它死了。我把它扔到草丛中,免得下一位路人看到它,冷不防也被它吓一跳。死亡就是如此平常,蛇死了如此,人死了也这样。若有一天我要死了,我会选择安静的离去,争取不惊吓到这世界上的任何众生。
乡村生活就像温泉里的水,暖洋洋的,把人泡得不知不觉间就无比舒坦了。不过蜻蜓点水式的乡村一日游或数日游是达不到这种效果的,非得在乡村住下来,一段时间不离开,我们的生物钟才能被它改变。都市把人改造成机器,乡村能把已经机器化的人再变回它原来的样子,这就是我热爱乡村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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